光云科技IPO疑点:核心技术未申请专利 过半募资买房

光云科技IPO疑点重重,核心技术没有专利、募资多半用来购房、产品运营平台相对单一等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日前发布公告,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云科技”)将于12月13日接受上市委审核。

光云科技IPO疑点:核心技术未申请专利 过半募资买房

  此次科创板上市,光云科技计划发行股票不低于401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光云科技是一家电商SaaS企业,核心业务是基于电子商务平台为电商商家提供SaaS产品,在此基础上提供配套硬件、运营服务及CRM短信等增值产品及服务。

  光云科技实际控制人是谭光华,1985年7月出生,2008年毕业于中南大学软件工程专业,毕业后的2008年-2009年曾于阿里巴巴担任软件工程师一职。本次发行前,谭光华通过直接及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23068.728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63.92%,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值得关注的是,股权方面,光云科技的股东榜单可谓是十分亮眼,而股东的背后更是大佬云集。

  招股书显示,阿里创投和云锋新呈分别持有公司4.8%和4.9%的股份,阿里创投是光云科技第六大股东,股东是马云和谢世煌,出资比例分别为80%和20%。

  而作为光云科技第五大股东的云锋新呈,则由泛海控股(4.200, -0.03, -0.71%)、巨人投资、苏宁控股、华谊兄弟(4.790, 0.19, 4.13%)互娱(天津)投资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持股,持有的出资比例分别为30%、5%、5%和5%。

  天眼查显示,“泛海系”卢志强持有泛海控股68.49%的出资比例;史玉柱持有巨人投资97.86%的出资比例,苏宁易购(9.920, -0.04, -0.40%)董事长张近东持有苏宁控股51%出资比例,而华谊兄弟互娱(天津)投资有限公司则是华谊兄弟的全资子公司。

  产品运营平台单一

  有众多名股东加持的光云科技,正面临着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下滑以及电商平台依赖等问题。

  招股书显示,2016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光云科技分别实现营收26224.99万元、35836.58万元、46549.38万元和22299.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112.96万元、9895.28万元、10710.91万元和3534.3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分别为72.20%、21.38%、16.00%和4.78%。对此,光云科技解释称,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为实现主营业务的快速扩张以及业务提前布局,先后发起数轮融资,净资产规模迅速扩大。公司自融资中获得的资金需要按照计划逐步投入生产经营,在一定时间后方能产生预期效益,导致公司业绩增长滞后于净资产规模增长所致。

  此外,光云科技还面临产品运营平台相对单一的风险。

  光云科技所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及衍生服务业主要在以淘宝、天猫及京东为代表的电商平台开展,该等平台掌握了大量的电子商务相关资源,在产业链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上述电商平台针对入驻平台服务市场的服务提供商制定了收益分成、日常运行收费等规则。若电商平台对收益分成和收费规则向不利于服务提供商的方向调整,将对其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目前,光云科技的SaaS产品收入主要来源于包括淘宝、天猫在内的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电商平台。2016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上述平台的收入占公司SaaS产品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79%、99.41%、90.90%及87.80%。

  不仅收入依赖阿里系,光云科技的采购渠道也多依赖于阿里巴巴旗下企业。光云科技在招股书中也指出,基于SaaS行业的特性,公司对于平台提供的开发环境及基础设施存在一定的业务属性依赖。

  光云科技向阿里集团旗下企业主要采购包括服务器、API、技术服务及信息通道资源在内的相应业务资源。报告期内的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6023.8万元、6809.48万元、8896.63万元和4551.4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52.34%、44.03%、47.91%、55.97%。

  核心技术未申请专利

  研发方面,光云科技表示,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着电商商家的需求,通过改良开源软件和自主研发相结合,形成了亿级订单实时处理架构技术、电商领域分词技术及淘宝直通车广告竞价投放技术等核心技术。不过,这些核心技术对应专利情况均为非专利技术。

  招股书显示,光云科技核心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只有3项正在申请专利,其他核心技术并未申请专利,而是主要通过技术保密或者将SaaS产品通过申请软件著作权的形式予以保护。核心技术是光云科技持续经营的基础保障,目前公司主要电商SaaS产品超级店长、快递助手、旺店系列产品及快麦系列产品均依赖于核心技术开展,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产品的收入占比分别为55.47%、48.95%、61.81%及68.41%。

  光云科技坦承,如果公司核心技术的信息保护措施或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失效,或由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研发团队变动及竞争对手抄袭等因素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露,则会对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过半募资用来买房

  此次科创板上市,光云科技拟募资34895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26349万元用于“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项目、投资8546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从数据来看,光云科技根本不差钱。甚至,其持有的理财产品规模,都超过了此次需要募集的资金。

  招股书显示,2016年-2018年末,光云科技持有的理财产品合计为16380万元、43155万元、50172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53.83%、73.77%和70.95%。而2019年上半年,光云科技持有理财产品金额达48361万元。这意味着,光云科技持有的理财产品金额远远大于其计划募资的金额。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8.21%、10%、13.86%和12.38%,流动比率分别为4.52倍、9.21倍、7.3倍和8.36倍,资金压力并不大。

  更为蹊跷的是,光云科技此次募投的两个项目中用来买房的金额占募资总额的比例超一半。

  据披露,光云科技此次募投的两个项目均涉及到购置房产用于项目建设,其中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需购房款13860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需购房款4200万。光云科技总计需投入募集资金中的18060万元向东冠集团购置房产,占到了此次上市募资总额的51.76%。

  招股书显示,公司已与东冠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购房意向书》,购置其拥有的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内的房产,用于解决办公场所问题。购房总面积8600㎡,房屋均价2.1万元/平方米,其中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项目涉及购房6600㎡,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涉及购房2000㎡。

  上交所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在首轮问询中,要求光云科技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是否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结合报告期内大量资金用于理财的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具备有效使用资金的能力。

  对此,光云科技回复表示,公司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项目主要是公司现有SaaS产品的迭代升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则是提升公司电商SaaS研发能力,二者均能有效提升公司SaaS产品的应用性能。电子商务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数字经济最活跃、最集中的表现形式之一,公司SaaS产品是电子商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降低电子商务的交易成本,提升电商效率具有重要作用,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产品的典型代表,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主要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理财产品的购买是公司有效使用闲置资金的有效管理方式,安全灵活的短期理财产品有效提升了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曾违规借款给高管买房

  除了上述问题外,光云科技还存在内控问题。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光云科技曾两次为公司高管提供免息借款用于其家庭住房安置,经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该借款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据披露,2016年3月25日,光云科技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员工借款管理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因家庭出现重大资金紧张(如结婚、买房、生育、重病等)允许其向公司临时免息借款。

  2016年度,公司为时任副总经理的翁云鹤提供免息借款120万元用于其家庭住房安置,翁云鹤于2017年度全额归还。

  2016年度,公司为时任副总经理的严超提供免息借款50万元用于其家庭住房安置。鉴于严超在负责快麦大商家业务任职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2017年8月经公司总经理会议讨论同意,决定对其奖励30.00万元,公司与严超签订《债务减让协议》,约定以上述奖励抵减公司借款30.00万元,减让后的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与原合同保持一致,借款余额为20.00万元。严超于2018年度全额归还剩余借款。

  在上述行为经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认为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后,光云科技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制度>的议案》,在该制度中明确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公司向其他员工提供借款不得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即已对原《员工借款管理制度》予以了完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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